1、根据工会章程,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,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决议,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四项基本职能;
2、负责工会、教代会制度建设,制订工会年度计划,指导分工会、工会小组、教职工协会开展活动,发挥工会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;
3、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,做好教代会筹备工作,提案工作和闭会期间日常工作;
4、负责组织工会、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;
5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爱国主义、爱岗敬业、师德师风教育,开展“三育人”和技能竞赛活动;
6、负责开展业余文化、体育活动,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,建设并管理好教工之家;
7、负责开展送温暖活动,关心贫困教职工工作;
8、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保障教职工的政治及生活福利待遇;
9、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、使用工作,管理好工会的固定资产。